一、依據南投縣政府107年12月26日府教社字第1070290749號函辦理。
二、應考資格:
(一)年滿14歲(民國94年9月1日(含)以前出生)之國民(含取得「臺灣地區居留證」或中華民國護照」者),得應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。
(二)年滿17歲(民國91年9月1日(含)以前出生)之國民(含取得「臺灣地區居留證」或中華民國護照」者),得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。
三、報名日期及時間:108年1月25日(星期五)至108年1月28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至12時;下午1時30分至4時。
四、報名地點:南投國中, 地址:南投縣南投市祖祠路361號, 電話:049-2222549。
五、詳細資訊請見附件簡章。